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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电力驱动非机动车委托管理工作的温馨提醒


学校各部门、全体师生:

根据《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加强校内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》(培正综﹝2025﹞17号)文件精神,2025年5月6日起,提醒如下:

1.对不符合校内通行但当前又无法处置妥当的车主,鼓励车主主动到保卫处办理托管手续。

2.对不符合规定在校内使用的车辆,原则上车主不使用或不违规停放的,管理部门不集中管理,但存在使用或违规停放的,将被动集中统一保管。

3.为确保师生财产安全,对集中管理车辆,保卫处会将车辆统一移到指定地方上锁保管,防止取车出错给师生带来损失。

4.集中保管车辆领取,对已办理托管手续的车辆,车主凭托管票据及个人校园一卡通身份识别领取;被动集中管理车辆,车主需提供一卡通身份识别信息及车辆购买凭证领取。

5.集中管理车辆领取后需立即移至校外,集中管理地点为学校礼堂前空地,领取前请咨询保卫处电话预约(020-86710110)。

保卫处(保卫工作部)

2025年5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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